消费者质疑买到“未来日期” 麻酱,海底捞回应,员工打码操作失误|界面新闻,海底捞麻酱疑现未来日期,员工操作失误引消费者质疑
消费者质疑购买到标注“未来日期”的麻酱,海底捞回应称系员工打码操作失误所致。事件引发公众关注,海底捞对此表示歉意,并承诺加强内部管理。
6月16日,央广网报道,山西太原的王女士在6月9日购买的海底捞“捞派豆花干拌麻辣烫套餐”中,发现其花生芝麻调味酱的包装上标注的分装日期为2025年6月15日,引起了她的怀疑,疑似购买到了标注未来日期的食品。
王女士表示,她在6月9日花费24.4元通过外卖平台在太原市小店区某商场的海底捞购买了该套餐,在用餐时,她发现芝麻酱的分装日期有疑点,但因为经常在该店订外卖,一开始并未重视,食用一小时后,王女士出现了腹泻症状,这才意识到食品可能存在问题,她提供的图片显示,该芝麻酱的分装日期为2025年6月15日17:05,出品时效为24小时,使用方法为开封即食。
当天,王女士通过太原12345热线反映了这个问题,6月12日,她接到处理该投诉的工作人员电话反馈,被告知涉事海底捞商家的行为在免罚范围内。
该工作人员解释,目前做出不予处罚的依据,源自《市场监管行政盈利行为首违不罚清单》,其中提到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属于免罚清单之列,条件包括:没有造成严重后果;货值金额不超过500元;以及两年内不出现这种行为三次。
该工作人员表示,目前的答复是初步调查结果,具体案件还在调查中,后续会将处罚结果进行公示。
对此,王女士认为,市场监管部门对商家盈利行为的定性存在偏差,即便以市场监管部门的定性为准,涉事商家是否符合免罚标准仍有待商榷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,食品标签必须真实、准确,不得含有虚假内容,该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: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,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,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;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,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吊销许可证,决定处罚幅度时,需综合考量是否存在主观恶意、危害后果严重性、涉案规模与性质、主动纠错与配合程度等因素。
6月16日,海底捞相关工作人员回应媒体,经属地监管部门实地调查,确认花生芝麻调味酱实际为6月9日当日分装,产品资质、储存及保质期均符合要求,分装盒标签上日期失误系员工操作时误触键盘所致,共影响7笔外卖订单。
海底捞还表示,对于此次失误给顾客带来的困扰,深表歉意,并已安排专人联合外送平台对受影响的顾客进行回访沟通,海底捞已启动标签系统升级,通过技术与流程的优化杜绝类似失误,并提升员工操作的便捷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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