界面新聞記者 | 宋佳楠
當?shù)貢r間7月7日,蘋果公司正式對歐盟5億歐元的反壟斷罰款提起上訴,稱監(jiān)管機構要求蘋果對其應用商店App Store收費系統(tǒng)進行修改是 “非法的”。
“我們認為歐盟委員會的決定,以及他們開出的史無前例的罰單,遠遠超出了法律的范疇。歐盟委員會在強行規(guī)定我們應如何運營App Store,并強制執(zhí)行一些條款,這些條款既讓開發(fā)者感到困惑,也對用戶不利。我們這樣做是為了避免懲罰性的每日罰款,并且我們將向法庭陳述事實?!碧O果在一份聲明中表示。
今年4月,歐盟委員會根據(jù)其《數(shù)字市場法》(DMA)規(guī)定,宣布對蘋果處以5億歐元罰款。歐盟認為,蘋果禁止用戶通過App Store以外的渠道獲取優(yōu)惠,這一做法限制了競爭。
上述事件源于DMA的實施以及音樂流媒體服務商Spotify的投訴。2019年,Spotify向歐盟委員會提交反壟斷投訴,指控蘋果利用App Store規(guī)則進行不公平競爭。
Spotify稱,蘋果對通過App Store進行的數(shù)字內(nèi)容訂閱收取30%的傭金,增加了其運營成本。同時,蘋果的 “反引導條款” 禁止Spotify在iOS應用內(nèi)告知用戶可在其官網(wǎng)以更低價格訂閱服務,這剝奪了消費者的選擇權和知情權,也為蘋果自家的Apple Music創(chuàng)造了不公平優(yōu)勢。
2022年,歐盟通過DMA將蘋果等六家科技巨頭指定為數(shù)字經(jīng)濟的 “看門人”,并禁止 “看門人” 限制商業(yè)用戶引導消費者至其平臺外渠道。再之后便有了上述5億罰單。
不過,歐盟委員會同時表示,蘋果或許可以做出一些改變,以避免罰款。
作為回應,蘋果于6月對其歐洲應用商店App Store政策進行了修改,允許開發(fā)者引導用戶使用其系統(tǒng)之外的替代支付方式。蘋果還為歐洲的所有應用程序開發(fā)者引入一套新規(guī)則,其中包括一項名為 “核心技術傭金” 的費用,即在App Store之外進行的所有數(shù)字交易收取5%的費用。
蘋果聲稱,公司本不想做出改變,但迫于歐盟委員會的壓力不得不進行更新,否則可能面臨每天高達5000萬歐元的罰款。
App Store是蘋果的重要利潤來源之一,常被外界稱為“蘋果稅”。據(jù)Sensor tower統(tǒng)計,“蘋果稅” 在2023年全球收入約為223.4億美元,折合人民幣1608億元,相當于蘋果每日能從 “蘋果稅” 中獲利約5億元。其中,美國市場貢獻約941億元,中國市場貢獻約482億元,歐盟市場貢獻約252億元。
事實上,蘋果此前也曾被歐盟開出巨額罰單。2016年,歐盟命令蘋果向愛爾蘭補繳130億歐元的稅款,理由是蘋果在愛爾蘭享受了不公平的稅收待遇,蘋果隨后對該裁決提起上訴。但在2024年,歐洲法院駁回蘋果上訴,維持了歐盟委員會2016年的裁決。
除蘋果外,2017年,歐盟委員會對谷歌處以24億歐元罰款,理由是其濫用搜索引擎市場支配地位,為自己的產(chǎn)品提供更高搜索排名。過去10年,歐盟委員會針對谷歌的反壟斷罰款總計超過80億歐元。2024年11月,另一科技巨頭Meta則因?qū)⒃诰€分類廣告服務Facebook Marketplace與其社交媒體平臺Facebook進行了不當綁定,被歐盟委員會處以7.98億歐元罰款。
此次蘋果對歐盟罰單的上訴,無疑將進一步加劇科技巨頭與歐盟監(jiān)管機構之間的緊張關系,其判決結果也將為其他科技公司在歐洲的運營提供參考。